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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115學年第1學期(第1階段)時薪特教助理員服務申請~詳如說明
一、申請期程:即日起至12月10日止(逾期不受理)。
二、申請對象:
1.經鑑輔會審查通過之具特教身分學生為限,以具中度及重度以上障礙程度,或有特殊需求之身心障礙學生為主要申請對象。經學校觀察評估後確有需求,並經特推會決議、家長確認同意後,再提出申請。
2.學習障礙生、疑似生及未經鑑輔會審核通過者不符合申請條件。
3.即將入學新生、即將轉銜等個案,由即將接收學校及班級視入班後之情況及需求,再斟酌提(第2階段)助理員服務申請。
4.本案不包含準公共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及職場教保服務中心。
三、申請方式:
1.請至特教通報網(http://www.set.edu.tw/)→教師助理員→115學年第1學期→新增申請→核對個案就讀階段→點選名字填寫申請資料→必填欄位如下:
(1)『學生現況』及『需助理員協助事項』以上2欄請園所老師親寫,並請300字內重點簡述,切勿轉貼上學期或其他建議,亦勿請巡輔等校(園)外人員代寫。
(2)『專業治療人員評估與建議摘要』欄位,請依專業( 治療師)團隊人員建議與評估意見酌參填寫或轉貼,若無治療師建議者請勿填寫。
(3)『總時數』欄位,僅填1個月的預估服務時數(以22天 為估算單位)。
2.申請附件:
(1)況調查表1150113修訂版(僅收Excel 電子檔)、首次提申請或剛取得特教身份之新個案,需備1份3分鐘內在校現況影片(影片僅收1份、並請標示個案姓名),以上2項資料請務必標示校名、並統一傳至雲端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KOoxET4u1bggJrr0Qdp0qsVdEhcQ8QAX?usp=sharing。
(2)學校特推會會議紀錄(內含助理員需求提案、申請個案名單、會議簽到表)、家長同意書(需核章),以上2項資料請學校留存備查。
四、提報申請不等同核定補助,請貴校(園)務必了解,並事先與家長溝通釐清觀念,避免產生爭議;囿於補助經費有限,補助標準優先核予障礙程度較重者。
資料來源:臺東縣政府教育處公告
特殊暨幼兒教育科
詳細內容連結:https://portal.boe.ttct.edu.tw/bulletin/view.php?sn=B11500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