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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8

【轉知】嘉義縣政府113學年度第2學期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暨低收入戶學生就學減免(補助)學雜費申請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114年2月5日府教學特字第11400310701號函辦理。

二、申請程序:申請人填妥相關表格,經學校審查後,於114年 2月10日(星期一)至114年3月7日(星期五)將申請表(相關證明文件)、印領清冊、學校領據及學校帳戶存摺影本等資料(影本資料皆需加蓋「與正本相符及承辦人職章」),逕送嘉義縣政府教育處學特科戴易汶輔導員。

三、聯絡人:戴易汶;聯絡電話:05-3620123#8839。



資料來源:臺東縣政府教育處公告
特殊暨幼兒教育科
詳細內容連結:https://portal.boe.ttct.edu.tw/bulletin/view.php?sn=B11400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