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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教甄】臺東縣114學年度公立幼兒園教師聯合甄選-代理教師分發序名單及第3次分發作業

一、辦理備取人員遞補分發及代理教師分發。

二、分發日期:備取人員及列為代理教師候用者,應於 114 年 7 月 15 日(星期二)上午 8 時 20 分至 9 時前到場完成分發報到。

三、正取人員放棄分發之缺額,依備取人員成績順位分發遞補。備取人員得遞補分發正式教師缺額,及列為代理教師候用名單;正式教師備取期限至 114 年 7 月 15 日(星期二)止 (各類科分發作業結束前)。

四、截至114年7月14日下午3時止,尚無本縣114學年度公立幼兒園教師聯合甄選正取人員辦理放棄分發,故本次不辦理公立幼兒園正式教師備取人員遞補分發。

五、另公立幼兒園各類科代理教師分發及列冊候用事宜如下:

(一)幼兒園普通班:共計4名備取人員列入代理教師候用。

(二)學前特殊教育班:無代理教師候用名單。

(三)依總成績高低順序分發,如成績相同時,再依教學演示、口試、初試成績依序比序,仍相同時,則以抽籤決定。

(四)於第3次分發報到後,未經唱名分發者列入候用名單,列冊候用期間至114年12月31日止。若列冊候用人員經通知表示無意願或屆時未按時前往報到者,均視同放棄並撤銷其錄取資格,不得再請求分發。

(五)教師經分發後,應於114年7月16日(星期三)下午3時前,攜帶分發通知書、合格教師證書、警察刑事紀錄證明及學經歷證件等,親自至各分發學校辦理報到手續,並參加各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逾期未報到者,視同棄權,註銷錄取資格,當事人不得異議。

(六)經分發之代理教師,如自願放棄應聘資格,應填具放棄分發切結書。



資料來源:臺東縣政府教育處公告
特殊暨幼兒教育科
詳細內容連結:https://portal.boe.ttct.edu.tw/bulletin/view.php?sn=B114001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