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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桃園市桃園特殊教育學校辦理本市115學年度身心障礙 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宣導博覽會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桃園市立桃園特殊教育學校114年11月5日桃特教字第1140009693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資訊摘要如下:
(一)時間:114年12月13日(星期六)上午8時30分至下午12時30分。
(二)地點:桃園市立桃園特殊教育學校活動中心及餐廳。
(三)對象:114學年度各國民中學應屆畢業且未滿 21 歲之身心障礙學生及其家長。
三、如貴校有學生欲參加請貴校務必指派人員協助學生及家長於114年11月21日(星期五)下午4時前上網填寫報名表(網址:https://forms.gle/k3bDXfcEHd5HztmJ9),以完成報名事宜。
四、另貴校指派陪同學生及家長參加之教師於114年12月1日(星期一)16時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研習報名-縣市特教研習-點選「115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宣導博覽會」進行報名,以為核定研習時數之依據;全程參加教師核予4小時研習時數。
五、貴校指派陪同學生及家長參加旨案活動者,請本權責准於公(差)假登記,另於活動結束2年內覈實補休並得支領代課鐘點費,前揭代課鐘點費由貴校相關人事經費項下覈實支應;其餘自由參加人員於活動結束後2年內在課務自理且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覈實補休。
六、除旨揭活動實施計畫所列參加人員之外,各縣市政府倘欲跨區報名參加桃園市適性安置之學生,歡迎其家長或所屬學校教師報名參加。
七、倘有疑問,請洽桃園市桃園特教學校廖思涵組長(電話:03-3647099分機324,電子信箱:liaosh@ms.tsad.tyc.edu.tw)。
八、檢附115學年度本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宣導博覽會實施計畫1份。
資料來源:臺東縣政府教育處公告
特殊暨幼兒教育科
詳細內容連結:https://portal.boe.ttct.edu.tw/bulletin/view.php?sn=B114002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