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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約用人員-特殊教育專業人員-社會工作師(員)甄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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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 |
臺東縣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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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 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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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 稱: |
約用人員(特殊教育專業人員)-社會工作師(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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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點: |
1.辦公地點:臺東縣政府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臺東市四維路二段23號,寶桑國小) 2.工作範圍:本縣所轄地理區之學前、國小、國中、高中身心障礙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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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名額: |
正取1名、備取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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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 期: |
115年6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考評合格,辦理正式僱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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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 |
執行本縣特殊教育專業團隊計畫 1.提供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個別化教育計畫之訂定與執行及追蹤評鑑等。 2.特殊教育教師、普通教育教師及家長諮詢等。 3.身心障礙學生社會福利、社區資源及個案管理。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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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起始日期: |
115年4月2日(星期四 )至115年4月15日(星期三)止 (報名資料採親送或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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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條件: |
(一)社會工作師:專科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社會工作相關科、 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並取得社會工作師專業證照者。 (二)社會工作人員:專科以上學校社會工作、兒童及少年福利、社會福利相關學院、系、所、 學位學程、科畢業或取得學分學程結業證書者或具社會工作師專業證照應考資格者。 (三)具上列資格之一者,如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對於本計畫工作內容能獨立運作。 (四)男性需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 (五)具小客車駕駛執照,自備交通工具且能自行開車尤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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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報酬: |
(一)社會工作師: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第19條規 定,其薪資依行政院暨所屬各級機關聘用人員注意事項之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 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專科以相當六等三階(44,023元),大學以上以相當六等四階(46,248 元)支薪基準起用之,並以晉級至七等七階為限。 (二)社會工作人員: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第19 條規定,以六等二階(41,795元)支薪基準聘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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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方式: |
一、請檢附報名表、自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專業證照影本、相關資歷證明文件(請 參閱甄選簡章)。 業人員」。 1.收件人:臺東縣政府教育處 陳懷玉小姐 2.地 址:950臺東縣臺東市更生路13巷8號 3.聯絡電話:089-324982或322002#1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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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 |
1.證件經審查後不予退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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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版日期 |
115年4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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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版日期 |
115年4月15日 |
資料來源:臺東縣政府教育處公告
特殊暨幼兒教育科
詳細內容連結:https://portal.boe.ttct.edu.tw/bulletin/view.php?sn=B1150006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