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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簡介 / 設置要點

  1. 為因應特殊教育之發展及落實本縣特殊教育工作之推動,爰依據「臺東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設置要點」設立臺東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
  2. 本縣特教中心置主任1人,由教育處派員兼任;下設「教學輔導」、「資訊輔具」及「推廣服務」3組,人員組成含調用教師3人、 駐點支援巡迴輔導教師數人、約用人員2-4人。
  3. 為整合現有特殊教育人力及資源,建立完整之特殊教育支援服務系統,落實本縣特殊教育工作之推動,本縣特教中心工作任務如下:

  (一)負責辦理全縣特殊教育課程、教材教法之研習。

  (二)特殊教育推廣及全縣各特殊教育班之輔導。

  (三)特殊兒童安置與輔導。

  (四)負責本縣身心障礙學生專業團隊規劃、運作。

  (五)負責本縣特殊教育資訊網站之運作。

  (六)協助本縣特殊教育行政之推動。

  (七)提供身心障礙學生及其家長、特殊教育工作者相關諮詢服務。

  (八)其他與特殊教育推廣工作相關之臨時交辦事項。